我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资格审查公示及面试安排公告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春季面向高校毕业生人才引进招聘公告》《我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我校已完成第一批高层次人才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现将资格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并将面试安排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结果
(一)资格审查结果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2023年8月15日-8月23日
(三)监督电话
我院纪委:0994-2354053
我院党委组织(人事)部:0994-2323509
二、面试安排
(一)面试对象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参加本次面试。
(二)面试方式
面试采用试讲与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由我院相关二级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三)面试时间与地点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由人文与传播学院、国家通用语言教育学院通知考生。
(四)面试流程
考生根据面试场次安排到达面试地点,须携带身份证原件等有效证件、U盘(试讲PPT自行存储)。考生未准时到达面试地点或未携带相关证件导致无法面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1.候考:工作人员对考生进行身份验证,面试正式开考五分钟后未准时到场的考生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考生签到后将随身物品与通讯工具关机交予工作人员,携黑色中性签字笔和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就座。工作人员于正式开考前二十分钟宣读考生须知、公告本场考生面试顺序,请考生务必准时到达候考区,超过时间不再另行宣读各项通知内容。
签到后考生在候考室等待参加面试考试,不得随意走动和离开,不得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不得喧哗,不得独自出候考区,否则视为作弊。
2.面试:面试分为自我介绍、试讲、非结构化面试三个环节。
考生依次进入面试主考场,自报资格审查序号,落座考生席后,按照主考官指令进行面试答题,答题完毕后告知考官“回答完毕”。
3.退场:考生面试结束后按工作人员指令由休息室引导员带领至休息室等候成绩,不得随意走动,如发现违规情况,取消面试成绩。
4.公布成绩:整场面试完成后,考生根据工作人员的指示回到面试主考场,主考官宣读考生成绩。
四、成绩公示
总成绩当场宣布,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可进入体检环节。面试结束后,在我院官网进行面试成绩公示,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并公示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六、面试工作咨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人文与传播学院:刘老师 15729916546
国家通用语言教育学院:陈老师 18997807957
附件:我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资格审查结果
我院
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