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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我院新校区三期教学建设项目10KV电力工程监理)

发布日期:2024-05-22 浏览量: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招字【2024】33号

项目名称:我院新校区三期教学建设项目10KV电力工程(监理)

预算金额:4.8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8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电源一由10kV1026汽车闽线005#杆T接取电、电源二由10kV1024汽车福线005#杆T接取电;其中包括DN800mm钢筋混凝土顶管140m,中心配电室、11#楼配电室、12#楼配电室、13#楼配电室,室外电缆井制作、电缆管沟开挖及电缆敷设等施工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开工日期:2024年06月18日,竣工日期:2024年07月27日,总工期:40日历天,以计划竣工日期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综合监理资质 或 电力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监理企业提供有效的进疆承揽业务相关信息录入手续;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力工程专业),需在本单位注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的总监理工程师已办理有效的进疆相关信息录入手续;3、监理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与本次招标工程建设规模相似的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成交)通知书、监理合同(第一部分)以及竣工验收表;2023年1月1日之后新成立的投标企业不做业绩要求)4、项目总监业绩要求:项目总监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与本次招标工程建设规模相似的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成交)通知书、监理合同(第一部分)以及竣工验收表,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项目负责人)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企业若中标应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6、其他要求:?(1)投标企业必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不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恶意投诉承诺书》,未附承诺书的企业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评审;?(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7、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投标。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23日 至 2024年06月12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昌吉市北京南路华东大厦7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3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3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昌吉市北京南路华东大厦7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提供以下资料:

1.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3.项目负责人有效的总监理工程师证书;

4.项目负责人在注册投标单位缴纳的2023年12月-2024年5月社保缴纳明细;

5.监理投标人类似业绩及项目总监类似业绩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网站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留存,并携带原件确认,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则无法购买文件;

(二)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壹仟元(1000.00元)整;

账户单位: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三分公司

账 号:300 4800 9092 0000 9372

开户行名称:工行昌吉分行建国路支行

2.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开始至结束时间(2024年5月23日 10:00时至2024年6月12日20:00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缴纳的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投标无效。

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投标保函、保兑汇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等多种形式,1)若采用投标保函方式的,由投标单位开户银行直接出具的保函文件或金融机构开具的保函文件,投标文件中附原件扫描件。2)若采用电汇或网银转帐的方式,由报名单位基本账户汇至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三分公司账户中,不得以现金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投标项目名称,以确保保证金按时退回,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我院

地址:昌吉市世纪大道南段9号

联系方式:齐老师 0994-23334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昌吉市北京南路华东大厦7楼

联系方式:马先生0994-22371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先生

电 话: 0994-2237136

八、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ggg/dfgg/gkzb/202405/t20240522_2216813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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