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现将本学期期末考试科目核对及毕业班考试安排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科目核对
每班考试科目原则上不少于3门,考试科目见附表。于4月19日前报送教务科(纸制和电子各一份,纸制需领导签字盖公章)。
二、毕业班考试安排
1、毕业考试安排
毕业班毕业考试由各二级学院自行安排,考查课于5月3日前结束,考试课于5月6日-8日期间进行。毕业班考试安排于4月19日报送教务科(纸制和电子各一份,纸制需领导签字盖公章。考试科目见附表)。
2、毕业班试卷
命题、试卷审签、阅卷、成绩评定、考场与监考安排、试卷格式与装订要求均按《我院考试管理办法(修订)》(昌院校发〔2024〕10号)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每门考试课程应命题两套(A/B 卷)不雷同的等质、等量试题(含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由二级学院主管教学领导选择其中的一套作为考试正卷,另一套作为补考备用卷,并将试卷选用情况汇总后于期末考试前报教务处备案。于4月30日前交学校文印中心印刷。考查课试卷由课程所在二级学院负责审签后直接送学校文印中心印刷。
3、务必做好各环节中试卷的保密工作。课程所在二级学院须及时从文印中心取回,妥善保管,提前1天清查分装。
4、监考及考场安排要求
毕业班考试监考由各二级学院自行安排。考场布置规范整洁,有警言警句,实行单人单桌。
5、加强教风学风考风工作
考前要有动员,组织师生学习有关管理文件,树立良好的教风、学风、考风。督促教师提高责任心,严格按有关规定命题、制卷、阅卷、评定成绩,认真履行监考职责。
三、为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望各二级学院及相关人员按上述要求认真办理。以上所列各类填报材料须按评估要求规范填写、信息全面、准确。
教务处
二〇二四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