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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院图书馆电子阅览室使用须知

    发布日期:2022-09-17    浏览次数:

    1.电子阅览室原则上仅为我校在校师生服务,读者进入电子阅览室须携带本人有效上机证件(本人校园卡)凭证实名上机。浏览器打开网址http://192.168.200.200,登录本人实名信息,账号为校园卡卡号,密码为自己设定的密码。禁止使用他人校园卡上机,一经发现,没收其校园卡,并交相关部门处理。

    2.读者必须遵守国家法律,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的活动,不得发布、传播侵犯国家、社会和集体利益及公民合法权益的有害信息。

    3.电子阅览室内禁止玩游戏,不允许私自携带游戏盘进入本室。

    4.室内严禁吸烟,不得携带各种食品、饮料,一经发现工作人员有权劝其离开本室,造成设备损坏者必须赔偿损失。

    5.禁止将本室的各种设备和零部件等携带出室。如有携带,将交由校派出所处理。

    6.读者必须遵守本室使用守则,爱护设备,保持环境整洁,文明使用。服从工作人员的指导与管理。为保持室内安静有序,一人一机,请勿大声喧哗或挪动机器、桌椅等设备。

    7、不得随意拆卸机器及其外围设备,不得私自插拔网线、连接交换机,不得在电子阅览室实施破解和破坏管理软件和硬件的行为,以上行为一经发现,依情节报学院相关部门处理。

    8、读者发现硬件或软件故障及设备损坏,有义务向工作人员反映,以便及时处理。

    9、电子阅览室内的电脑设有写保护,不能保存文件,关机后文件会被删除。请读者及时把检索出的信息发到自己的邮箱保存或使用U盘考出。

    10、电子阅览室设立自由阅览专区,读者可以携带本人笔记本电脑使用。

    11、电子阅览室周一到周日正常开放时间:10:00—22:00。节假日等按照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版权所有 © 我院 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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