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有关单位: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也是昌吉州建州70周年。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把握昌吉州在全疆全国大局中的战略定位,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力推动“典范地州”建设取得新成效。围绕州党委、政府重点、中心工作,进一步做好2024年自治州社科联课题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充分发挥党政机关、党委党校、高校和社团人才荟萃、智库资源丰富的优势,为州党委、政府提供决策依据和智力资源。经研究,决定将在全州社会科学界开展2024年社科理论课题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内容
本年度课题选题紧紧围绕“二十大精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全力建设中国式现代化新疆实践的典范地州、文化润疆、加快法治昌吉建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和自贸试验区建设、加强民主政治建设、新疆伊斯兰教中国化、深化移风易俗、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研究,结合本行业、本专业学科特点,组织力量研究拟定具有较强理论指导意义和实践操作性较强的课题研究选题上报。
二、选题要求
选题类别包括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课题申请人每人限报1项研究课题,已经立项国家级、自治区级(省部级)各类课题尚未结题者不得申请此次课题。
三、报送时间
2024年3月18日前,将附件1和附件2的《自治州2024年社科理论课题(选题)研究项目申报表》、《汇总表》电子版通过内部钉钉发送至科研处。
四、课题确定
科研处将审核合格的选题报送州社科联,州社科联专家课题研究组对各县(市)、各单位上报的课题项目进行研究、评审,并报送州党委领导进行圈点、确定后作为自治州2024年社科理论研究课题予以立项。立项后通知单位和课题项目负责人(承担人)上报开题报告,并按时间节点有序开展课题调研工作,于2024年10月18日前上报课题研究报告和课题要报,未按规定时间上报,州社科联将对该课题进行撤项,不再核销课题经费,该课题项目负责人(承担人)2年内不得再申报课题。
联系人:高阳
附件1:《自治州2024年社科理论课题(选题)研究项目申报表》
附件2:《自治州2024年社科理论课题(选题)研究项目汇总表》
科研处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