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批自治区“2+5”重点人才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新人才办字〔2024〕1号)精神,及自治区科技厅发布《第三批“2+5”重点人才计划智力援疆创新拓展人才计划申报指南》的要求,学校现组织各单位做好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关于“小组团”援疆团队与柔性援疆专家人才项目、新疆骨干人才研修学习项目有关申报要求详见申报指南(附件1)。
2.受援单位(依托单位)须与援疆团队或柔性援疆专家人才签订合同或意向协议,明确目标任务、资金用途、待遇保障、预期成果、双方责任等,并将合同或意向协议作为申报材料的附件。
3.受援单位(依托单位)应客观、真实、完整填写申报材料,对于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核实取消申报资格。
4.符合条件的受援单位(依托单位)、拟赴援疆省市(单位)研修人员须于2024年7月15日前将申报表(A4幅面双面打印并装订成册,一式3份)(附件2、4)、二级学院对推荐的项目和新疆骨干人才按要求形成《汇总表》(excel)(附件3、5)报送至科研处213室,申报电子材料发送至唐利华钉钉。
5.落实重点人才计划项目互斥原则,已入选第一批、第二批自治区“2+5”重点人才计划且在支持期内的不得重复申报;第三批自治区“2+5”重点人才计划各项目之间不得多头申报;申报各批次团队、平台、园区、产业体系等项目的核心成员不得重复申报。
附件:1.第三批“2+5”重点人才计划智力援疆创新拓展人才计划申报指南
2.“小组团”援疆与柔性援疆专家人才项目申报表
3.“小组团”援疆与柔性援疆专家人才项目汇总表
4.新疆骨干人才研修学习项目申报表
5.新疆骨干人才研修学习项目汇总表
科研处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