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批自治区“2+5”重点人才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新人才办字〔2024〕1号)精神,现发布《第三批“2+5”重点人才计划“天山英才”培养计划优秀工程师项目申报指南》,请各单位组织做好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关于优秀工程师项目有关申报要求详见申报指南(附件1)。
二、申报方式及时间
本次申报采用系统填报。申报人通过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官方网站(http://gxt.xinjiang.gov.cn)中“天山英才”优秀工程师项目管理服务平台(http://gxt.reseayun.com)进行网上申报。自主确定拟开展的创新创业活动项目、资金预算和预期成果等,按照要求填写《“天山英才”培养计划优秀工程师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首次申报的须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依托单位)进行单位注册,获得单位账号后,方可建立用户账号。
三、注意事项
1.落实重点人才计划项目互斥原则,已入选第一批、第二批自治区“2+5”重点人才计划且在支持期内的不得重复申报;第三批自治区“2+5”重点人才计划各项目之间不得多头申报;申报各批次团队、平台、园区、“小组团”、产业体系等项目的核心成员不得重复申报。
2.因推荐项目须经单位党委(党组)会议研究确定,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申报书》、公示结果说明(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提交归属地工信部门线上审核。《工程师申报表》《“天山英才”培养计划优秀工程师项目科研诚信承诺书》纸质版(一式一份),最晚于7月15日报送至科研处213室,盖完章后返还给申报人再上传系统提交审核。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
3.有任何问题咨询,请先联系科研处。
联系人:唐利华
附件:1.第三批“2+5”重点人才计划“天山英才”培养计划优秀工程师项目申报指南
2.“天山英才”培养计划优秀工程师项目优秀工程师申报表
3.“天山英才”培养计划优秀工程师项目青年工程师申报表
4.“天山英才”培养计划优秀工程师项目科研诚信承诺书
科研处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