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广泛汇聚科技界智慧,紧扣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突出调查研究的前瞻性、实践性和操作性,高质量服务科学决策,自治区科协决定开展2024年决策咨询课题研究工作,现就课题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研究方向
(一)新疆现代科普场馆展陈、布设创新研究。全面分析新疆科普场馆现有展陈现状、特点,梳理查摆突出短板和不足,借鉴国内外优秀科普场馆理念经验,有针对性地提出新疆现代科普馆升级改造的展陈、布设方案,不断提升科普传播力、影响力和吸引力。
成果要求:形成研究报告1份(不少于8万字)、分报告若干份、咨询建议1篇(3000字左右)。
(二)新疆科学家故事和珍贵史料专题研究。在全面梳理在疆或曾在疆工作,为新疆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科学家人物的基础上,通过收集资料(科学家手稿、信件、日记等文献资料,在疆工作、生活等图片、视频资料,科技成果资料等)、实地走访等方式,深入挖掘整理新疆科学家的奋斗历程、科研成就和奉献精神等,以文字、图片、视频等记录和讲述科学家故事,进一步弘扬科学精神,激励后人投身科学事业,为新疆科技发展注入动力。
成果要求:形成研究报告1份(不少于10万字)、分报告若干份、咨询建议1篇(3000字左右)。
(三)新疆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与研究(工程技术人员)。对工程技术人员队伍状况进行摸底,了解工作基本现状,梳理其面临的痛点难点,结合国内外比较研究,对更好保障工程类科技工作者高质量发展、保持队伍稳定性提出对策建议。
成果要求:形成研究报告1份(不少于2万字)、分报告若干份、咨询建议1篇(3000字左右)。
(四)构建新疆特色科协智库体系,提升科协资政服务水平研究。全面评估“十四五”新疆科协智库体系建设、运行和作用发挥情况,在梳理现状、找准问题的基础上,借鉴区内外智库建设的经验做法,有针对性提出构建新疆特色科协智库体系、提升科协资政服务水平的总体方向、工作策略和举措,更好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和专业建议,助力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
成果要求:形成研究报告1份(不少于2万字)、分报告若干份、咨询建议1篇(3000字左右)。
(五)有形有感有效开展科普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全面梳理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十四五”时期新疆科普工作助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具体做法和成效,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探索符合新疆实际、具有科普特色,有形有感有效地开展科普工作的全新目标、路径。
成果要求:形成研究报告1份(不少于1.5万字)、分报告若干份、咨询建议1篇(3000字左右)。
(六)构建新疆科学文化传播体系研究——以新疆科学文化传播中心建设为例。深入挖掘新疆独特的科学文化资源,以新疆科学文化传播中心为例,结合现代传播技术与手段,通过创新传播渠道、丰富传播内容、开展特色活动等方式,提升公众对科学文化的认知度,推动新疆科学文化事业蓬勃发展。
成果要求:形成研究报告1份(不少于1.5万字)、分报告若干份、咨询建议1篇(3000字左右)。
(七)新疆低空经济与生产力融合发展策略研究。全面分析“十四五”时期新疆低空经济现状及优势,探索低空经济在旅游、物流、救援等领域与生产力的结合点,提出针对性策略,促进资源优化配置,推动新疆经济创新发展,提升区域综合竞争力。
成果要求:形成研究报告1份(不少于1.5万字)、分报告若干份、咨询建议1篇(3000字左右)
二、经费安排
此次课题研究共设置7个方向,每个方向各确定一个承担单位,其中:新疆现代科普场馆展陈、布设创新研究课题经费30万元;新疆科学家故事和珍贵史料研究课题经费30万元;新疆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与研究(工程技术人员)课题经费10万元;构建新疆特色科协智库体系,提升科协资政服务水平研究课题经费6万元;其他课题经费各3万元。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有为完成课题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应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须组成研究团队且明确项目负责人。
(二)申报单位根据研究方向指南,结合自身研究优势和学术积累选题申报。申报时需提交至少一份相关领域研究成果,同等条件下,承担或参与过重大咨询活动的单位优先。
(三)按照自治区财政有关要求,自治区科协同级预算单位不可申报。
四、有关要求
(一)课题申报。请项目申报单位认真填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决策咨询课题申报书》(以下简称《课题申报书》),于2024年8月28日11:00前,将《课题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文件名称请标注:选题序号-单位-负责人姓名。
(二)单位确定。自治区科协调宣部牵头会同有关专家对申报单位资格进行审查后,组织课题评审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集中审议、择优确定承担单位。评审结果将在自治区科协官方网站公示。
(三)组织形式。承担课题的单位要认真组织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研究工作内容、时序、保障和要求等事项,经自治区科协调宣部审核后组织实施。
(四)成果要求。研究报告、分报告和核心观点须由相关领域学科带头人把关,报告和观点应具有针对性、时效性、操作性。
(五)结项要求。承担课题单位要按项目结项及绩效要求,按期提交研究报告、分报告和核心观点,提交研究工作相关图文、音视频及财务原始凭据等相关材料。所有项目于2024年11月25日前完成。
联 系 人:唐利华
科研处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