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贯彻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科学普及条例》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不断增强新时代新疆大学生的文化自信,不断提升公众文化素养,自治区社科联拟举办“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高校”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两创”发展 提高公众人文社会科学素养
二、遴选内容
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坚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思想和基本精神,展现中华文化标识性符号和形象,围绕具有代表性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如传统思想文化、文学、科技、医药、艺术、武术、礼俗、节日、生活文化等),结合新时代现代文明建设的需要,结合各高校大学生实际,突出学生实践和参与,有重点、分层次、多形式、创新性策划和组织文化活动。
三、遴选条件
(一)导向正确。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学术导向和价值取向,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二)形式多样。各二级学院根据本校专业、社团实际情况,组织引导校内社会科学类学院(系)、学生组织、文化类社团,结合现代大学生喜闻乐见的展演、动漫、微视频、非遗传承体验等形式,开展系列文化实践活动,可以是单项活动,也可以是系列活动。活功要具有可操作性,搭建青年大学生便于参与的平台,通过丰富载体,创新形式,实现大学生自主策划、主动参与。
(三)突出实效。要合理策划活动,满足当代大学生的需求,不摆花架子,不揭形式主义,控制数量,适度规模、小特精专、讲求实效。
四、组织推荐
活动采用申报制,由各二级学院组织梳理审核后推荐上报,可以申报已经开展过的成熟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活动、成果,社会组织申报的活动要能落地实施。
五、评选资助和结果运用
(一)专家评选。自治区社科联将组织专家对各高校、社科类社会组织申报的优秀活动进行综合评估,遴选出一批高质量、具有“两创”特色和社科普及特点的重点活动。
(二)结果运用。充分发挥优秀传统文化项目带动作用,搭建各高校交流平台,组织遴选的优秀项目开展校际交流。同时充分利用自治区社会科学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高校品牌活动,结合已遴选优秀项目将优秀传统文化送进各高校。
(三)延伸向基层。为落实文化润疆和自治区文化科技惠民要求,对具备条件的活动项目,以轻骑兵、“小分队”的形式将优秀社科普及活动送到基层、送到群众身边,有效培育现代文明,提升基层群众社科文化素养。
(四)活动资助。根据活动形式和预期效果,对入选重点活动予以资助。活动结束后结合活动开展情况,表扬一批优秀活动、优秀集体、优秀指导教师及优秀学生。
六、组织要求
(一)加强组织。各二级学院作为活动的主要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审核把关,并为活动的开展提供必要的支持。通过本次活动发现和培育一批普及中华传统文化的优秀人才,活动成果可作为天山英才培养计划社会科学普及人才评选参考。
(二)广泛参与。以活动为抓手,鼓励相关专业学科的专家学者参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研究阐释与传承,要广泛动员青年大学生成为活动的组织者、策划者、参与者和推动者,让广大师生通过研习活动认真感受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三)宣传推介。鼓励将活动的精彩片段制作成短视频在抖音、视频号、火山、石榴云、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展示和传播。自治区社科联将组织有关媒体对优秀活动进行宣传推介。
(四)活动申报。请各有关二级学院筛选出符合主题、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重点活动,学校限额申报3个,请于9月25日前将重点活动申报书电子版word(以“姓名+申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高校活动材料”为标题)及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及盖章PDF版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发至科研处。不接受个人单独申报。
联系人:唐利华 吾热曼古丽
科研处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