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自治区科技厅发布了《关于申报2024年厅地联动项目的通知》(https://kjt.xinjiang.gov.cn/kjt/c100264/202409/1ba2ae83d2a943ffb3eda0a267e423cc.shtml),请各二级学院积极联系企业申报,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聚焦各地州市主导产业、特色优势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方向,开展技术研发、装备研制和成果转化应用,推动地州市特色优势产业延链补链强链,支撑自治区产业创新高质量发展。倾斜支持“十四五”以来与自治区科技厅签订《厅地会商协议书》的地州市。
二、申报要求
1.每个厅地联动项目自治区财政支持额度原则上不超过800万元。自治区财政资金、地州市财政资金、企业自筹资金匹配比例为1:0.5:2。
2.厅地联动项目须有企业牵头或参与,开展产学研联合攻关。项目可下设课题,且不超过3个。课题之间必须紧密关联、研究内容不交叉、技术不重复。自治区和地州市财政资金用于支持应用研究和实验发展课题任务,企业配套资金用于支持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课题任务。项目实施期为2—3年。
3.每个地州市推荐项目不超过5个,以当地人民政府(行署)推荐函为准。推荐项目需经地州市人民政府(行署)进行评审论证,并按照项目实施必要性进行优先排序。
4.项目牵头单位须是当地辖区内注册(不含兵团)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其他事业单位。非当地(含兵团)单位作为申报单位的课题数量一般不能超过项目总课题数的1/3,占项目经费总额一般不能超过1/3。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负责统筹各课题研发内容和经费方案,并至少作为一项课题的负责单位。
5.项目(课题)申请人必须为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在项目(课题)结束时原则上不超过退休年龄。由企业牵头的项目(课题),在项目(课题)结束时负责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且能保证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项目负责人须作为一个课题的负责人。公务员或参公人员不得申报或参与项目(课题)。
6.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得更改项目(课题)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7.项目(课题)负责人本次申报不得超过1项,有在研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或已立项公示项目(不包括自治区科技特派员服务类项目和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不得申报。同一单位的同一内容或相近内容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不同类别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申报单位、参与单位、负责人、团队成员在财政资金专项审计、巡视等检查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或有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或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的不得申报。违反上述申报限制的,将按照科研诚信相关规定处理。
8.多家单位联合申报厅地联动项目的,牵头单位须与参与单位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各方责任、目标任务、经费分配,以及项目实施形成的科技成果权益归属等,并将完整的合作协议(加盖所有合作单位公章)作为附件。
9.项目申报单位及负责人须分别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申报单位(含合作单位)要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
三、申报流程和时间
1.须通过自治区科技厅网站(kjt.xinjiang.gov.cn)的“新疆科技计划管理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
2.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在线填报时间为2024年9月27日10:00~2024年10月27日20:00。各地州市科技局网上审核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30日20:00。
联系人:唐利华
科研处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