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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中共我院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专员 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我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工作职责
中共我院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专员办公室)在学校党委和自治区纪委监委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是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专责机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对学校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
主要职责是:
(一)监督检查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情况,作出维护党纪的决定。
(二)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廉洁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政治生态。
(三)对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做出问责追究的处理或向党委提出建议。
(四)检查、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按照有关规定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
(五)受理处置党员群众的检举控告。
(六)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
(七)组织领导反腐倡廉工作调研和理论研究。
(八)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升业务素质和能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九)依法对公职人员进行监督,提出监察建议,依法对公职人员进行调查处置。
(十)监督促进学校党委落实以案促改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协助学校党委做好校内巡察。
(十一)完成学校党委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我院纪委内设机构职责
(一)纪委办公室职责
1.负责起草、审核和印发纪委工作报告以及以纪委名义上报下发的文件、计划、总结、决定、决议、规章制度、信息等文字综合工作。
2.负责有关会议的筹备、会务及会议精神的督办落实等工作,负责与学校纪委委员的联系工作。
3.综合协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贯彻落实,负责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年度计划安排、组织实施及考核。
4.综合协调作风建设规定、廉洁自律规定的落实,开展党风政风专项监督,综合协调对违反作风建设规定问题的查处。
5.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理论政策、形势任务、决策部署和先进典型等宣传及舆论引导工作,组织协调校园廉洁文化建设工作。
6.综合分析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协助纪委领导开展调研工作和相关重大课题研究。
7.负责审理审查调查组处理的案件,承办有关案件向学校党委和学校纪委的报批或备案工作。
8.做好问题线索登记和案件监督管理系统上报工作。
9.负责文书、档案、印章管理、保密工作、信息化建设、固定资产管理。
10.负责组织人事工作,部门机构编制、干部人事、人员档案、考勤、岗位津贴上报等。
11.协助做好学校党委巡察工作。
12.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纪检监察室职责
1.负责对学校各级党组织及党员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学校党委重大决定事项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对学校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受理对党组织、党员和监督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不服党纪政务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
4.负责对涉嫌违纪或职务违法问题线索的处置,并负责做好办案安全工作。
5.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接听举报电话、处理网络举报,做好信访件登记、上报、归档工作。处置信访举报中的突发情况,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检举、控告进行核实。
6.负责对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监察建议,并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
7.负责对查办案件及相关专项工作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做好重大案件查办成果的综合运用,发挥治本作用。
8.负责学校干部廉政档案建设和出具廉政意见工作。
9.负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抓好全校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考核和管理工作。
10.负责机关第四党支部工作。
11.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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