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水电及管线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学院水电管理,加强和完善学院内水电暖管网及管网设备的巡视、检测工作,保证管网及管网设备的安全运行,保证全校师生正常生产生活,结合学院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职工及公共场所用水用电
1、教职工用水用电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有关安全用水用电等有关制度,爱护学校水电设备,做到“不乱接”、“不乱装”、“不乱拆”。自觉维护学校水电管理制度。
2、公共场所采取自控,专人负责或区域内部分管的管理办法,各处室、机房等,由负责人管理,对运行故障及时报修,杜绝“长明灯”、“长流水”。
3、办公场所的照明及电器设备,实行负责人管理制度。要做到人走灯灭,电器设备在无人使用或监守的情况下要关闭电源。
二、教学楼用水用电
1、主要指教室楼用水用电,学校以保障、节约、严管的原则进行管理。
2、教室用电,实行集中控制,专人负责供电,按时开关供电。
3、教室禁止使用自制电发热器、充电器、热得快以及其他大功率电器(学校批准用于教学除外),禁止私拉乱接线,禁止擅自启封电器设备。
三、学生用水用电
1、学生用水用电本着保障、节约、严管的原则进行管理。
2、教室、寝室用电,实行集中控制,按时开关,专人负责。
3、教室、寝室禁止乱接电线、私自使用电器,由此引发的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4、水池、卫生间用水,实行楼层管理员监管,杜绝“滴、漏、跑、冒”和“长流水”现象。
5、各水电配置均有标识,请广大师生遵照水电安全知识认真执行。
四、施工和经营性用水和电
1、施工时用水用电除按规定装、验、封表外,要按用电安全规程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和悬挂警示标,确保用电安全。
2、施工用电用水随时接受学校水电工检查、监督和指导。
3、经营性质的用电用水一律按有计量,按上级标准收取水电费。
4、各经营主必须按照学校批准的经营范围使用符合规定的电器设备,严禁违反用电性质的行为发生和在经营门面内私自拉乱接电线。
5、施工队与经营业主如因水、电表计量失准而影响使用,需要启封水、电表,应申报后勤服务中心,由学校水电工处理。
五、管线及设备检修
1、水电工负责按照现有职责分工对各自负责的楼栋、区域的水电线路定期进行检查,对线路及管道等相关设备有故障的要立即报告并及时进行维修。
2、水电工要时时、处处对全校的供水、供电、线路进行安全预警检查,发现水电安全隐患或个人乱接乱拉水电线路的应及时报告并拆除,排除安全隐患。
3、学生在校期间,水电工要坚守岗位,在接到报修情况后,及时出动赶到现场排除故障,应迅速查明原因,立即报告相关领导,做到非重大故障不过夜。
4、遵守操作规程,水电工在工作中要做好自身防护安全,同时按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管线、设备的安装,维护和检修,严禁敷衍塞责,马虎行事。
5、对水电工的违纪、违规及怠工行为,经查实,严肃处理,由此而酿成事故隐患或引发事故,按上级政策及学校相关规定处罚,并追究责任。